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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县局党组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临颍县委关于印发﹤中共临颍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临发〔20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县局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30项)
作为临颍县林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县局领导班子对全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坚定理想信念
1. 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全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2. 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定期听取全系统意识形态情况汇报,党组全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1. 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 坚持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本地和工作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必查内容。
2. 各级班子成员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省委、市委、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局重大事项,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1.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完善和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
2.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全年向县委报告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报告。
3.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五)加强组织领导
1.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年1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或中央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全年至少向县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全年至少向县委全会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2. 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和任务分工,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全年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3. 强化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部门、各支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4. 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5. 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党组成员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加强统筹,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高质量调研成果。
(六)精准科学选用干部
1.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彻选人用人全过程。全年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强化局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组织调整。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3.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职、失察等实施责任追究。
(七)加强作风建设
1.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政府有关规定,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加强教育引导、纪律检查、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 自觉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一心为民、艰苦奋斗,守土有责、敢于担当。
3.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4. 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公仆意识,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接访下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八)建设廉洁政治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 各级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和鼓励纪检组监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听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班子成员全年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3. 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强化问题导向,形成有力震慑。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组汇报情况,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1. 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以务实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 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做好制度废改立释工作,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健全制度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机制,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3. 健全考评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和职责,将党建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8项)
党组书记是全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局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 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 全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 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和把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4. 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5. 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党组或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2.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3. 带头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4. 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5. 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上党课制度,全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组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2. 全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党组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3. 全年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向被检查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或及时向市委报告。
4. 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 发现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2. 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全年至少听取1次纪检组、监察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研究部署配合巡察工作,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3. 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 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6项)
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 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 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 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全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 年底前向局党组及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1. 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 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股室和乡镇基层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 指导督促分管股室和乡镇基层所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 结合分工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在分管单位范围全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1. 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年至少与领导干部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2. 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组报告。
3.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 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2.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政府有关规定。
3.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4. 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5. 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